Q什么是游艇?
A指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且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含具有机械辅助动力的帆艇),不包括普通客船、摩托艇、皮划艇、冲锋舟、无机械动力帆船以及长度小于5米的船艇等船舶。
Q如何区分游艇旅游和游艇租赁?
A游艇旅游是一种以游艇为基本工具,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为目的而开展的一种旅游体验活动;
游艇租赁是游艇旅游消费的主要方式,指的是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为目的,由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以整船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并配套游艇驾驶和保障服务的一种租赁活动。
现状分析
01三亚游艇码头建设状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三亚市已建成7个游艇码头,1078个备案泊位(含原887个加上南边海国际游艇码头191个),在建泊位526个(含西岛码头游艇泊位464个和南边海国际游艇系泊位62个)。
02三亚游艇企业进入状况
海南省中以三亚游艇行业最具国际知名度,且经济效益显著。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三亚游艇登记总量1406艘,共计99家游艇运营企业、100家游艇会(俱乐部)在游艇出海报备小程序注册,并通过出海报备小程序注册录入共计803艘游艇。其中已有超90家游艇产业链企业落地园区,包含海南鸿洲游艇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国BV船级社、欧尼尔游艇公司,三亚市游艇旅游头部城市的地位日臻突显)。
03三亚游艇旅游市场特征
目前,全省游艇相关企业有1.3万余家,已建成运营13个游艇码头,游艇泊位超过2300个,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相对完整的游艇产业链。其中,三亚就集聚了7300余家游艇企业,占全国游艇相关企业总数的22.7%,成为远近闻名的“千艇之城”。2024年1-8月,三亚接待游艇出海达到16万艘次、99万人次,同比增长18%和3%。
南边海
三亚国际游艇中心
自贸港相关政策要点解读
进口免税类
1、全岛封关运作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游艇企业可享受游艇进口“零关税”政策,进口游艇包括娱乐或运动用的充气快艇、划艇、汽艇(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等。
2、“零关税”进口游艇仅限于进口游艇企业营运自用,并接受海口海关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南海事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
3、“零关税”进口游艇应在海南省管辖水域航行,娱乐或运动用的充气快艇、划艇等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4、游艇等水上乘骑游乐设施进口可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产业监管类
1、进口游艇范围。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明确进口游艇范围适用于包含充气船、帆船、汽艇等11个税则税目。
2、船龄的认定。对需取得进口许可的游艇船龄认定是按技术资料载明的建成日期至商务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签发之日的年限计算,不需要取得进口许可的游艇船龄认定是按技术资料载明的建成日期至报关单记载的进口日期的年限计算。
3、实行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对纳入进口许可管理范围的游艇,明确了进口单位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申报业务。
4、规范管理程序。明确进口游艇的通关手续、初次检验、初次登记相关管理程序,为申请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务。其中,娱乐或运动用的充气快艇、划艇、帆船等应向旅游文体主管部门报备;其他符合《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游艇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登记。
5、从事游艇租赁业务经营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 有与租赁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游艇和泊位;
• 游艇应当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游艇适航证书或者适航性证明文件和符合租赁游艇检验标准的检验证明或者租赁游艇入级证书;
• 有与申请的经营服务范围和游艇数量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游艇操作人员;
•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及具备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6、自有游艇指游艇租赁经营人占有51%以上所有权份额的游艇。
7、开展夜航业务的游艇租赁经营人,应当确保租赁游艇满足夜航条件要求,码头具备夜间靠离泊条件。
8、租赁游艇的操作人员除持有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外,还应当参加海南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相应特殊培训,且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9、游艇租赁经营人在海南本岛从事租赁业务活动的游艇航行距岸不得超过20海里。
10、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确保配备与租赁游艇航行水域所需的应急人员和救援船舶,在艇主手册中如实记录保存租赁游艇的每次出、返航时间。
11、海南省租赁游艇检验适用于在海南本岛从事租赁业务活动的游艇,不包括充气式游艇、赛艇、摩托艇以及发动机类型为LPG座舱机艇。
12、政策支持开展各类游艇赛事活动,开发精品游艇旅游产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促进游艇产业与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游艇旅游目的地。
13、游艇产业各类人才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在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服务保障待遇。
14、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以及在海南工作并取得居留许可证的境外人员所有的游艇,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办理游艇登记。
15、从境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且拟申请办理登记的游艇,船龄可以放宽至5年。
16、政策支持游艇企业与科研院所、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建设游艇人才培养基地。
17、政策支持游艇企业依法发行企业债券,优化融资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对游艇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18、政策支持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国内国际展会、论坛、交易等活动,建设游艇产业设计、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
19、持有认可的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驾驶资格证明的人员,可以免于培训考试,直接申请换发与原适用范围相应的游艇驾驶证。
20、游艇应当按适航证书或者适航性证明文件确定乘员人数。核定的乘员定额数可以放宽至29人。
游艇通行类
1、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
2港澳游艇选择海南游艇口岸办理入境手续后,就近停靠游艇开放码头或沿规定的航行路线到指定的未对外开放的游艇码头停泊。
3港澳游艇办理出境手续后须直接出境,除口岸查验机关核准的特殊情况外,不能再停靠其他码头或泊位。
4首批指定的游艇出入境口岸及游艇停泊码头如下:
• 游艇出入境口岸: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码头口岸、海口港口岸、清澜港口岸、洋浦港口岸、八所港口岸。
• 游艇停泊码头: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码头、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陵水清水湾游艇会码头、万宁华润石梅湾游艇会码头、海口新埠岛游艇会码头、海口华彩杰鹏游艇会码头。
5港澳游艇先期可在海南对外开放水域和交通运输部批准同意的允许境外游艇临时进入我省东营、博鳌、石梅湾、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海上景区活动。
6港澳游艇在办理入境手续后,在航行中需临时停靠的,应在经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码头和停靠点停靠,并向就近的口岸查验单位及边检机关报告。
7政策支持港澳居民及法人拥有自用游艇办理船舶登记。
8持有港澳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相关游艇驾驶证书的港澳居民,在熟悉拟航行水域环境后,可在无需换领游艇驾驶证书的情况下,驾驶经港澳海事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游艇在规定水域行驶7日。
基于业务场景的政策综合利好分析
01游艇进口“零关税”
根据政策,综合测算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岛内进口游艇用于旅游业的经济性利好。
以海南首艘享受“零关税”政策购置进口的游艇为例,2021年5月8日三亚甲公司购置博纳多蒙地卡罗MC6游艇,其含税售价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得益于2020年底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其购置的游艇减免了38%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该公司实际购买支付600万元左右,直接节省了近400万元的税费。“零关税”政策的实施不仅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进口成本,更有利于引进境外优质游艇,优化游艇旅游产品结构,培育游艇旅游竞争新优势,有利于促进海南游艇产业发展。
02二手进口游艇境内登记
根据政策,综合分析海南自由贸易港对二手进口游艇境内登记的实质性利好。
以海南自贸港首艘二手进口游艇为例,2022年6月9日,三亚乙公司的二手进口游艇“DU”号完成报关并取得船检证、所有权证,并在2022年11月,该公司取得游艇“DU”号国籍证。该公司能够最终获得二手进口游艇“DU”号国籍证,得益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政策,该政策将进口游艇船龄“不能超过一年”的限定调整为“不能超过五年”,这让更多二手游艇能有机会在海南自贸港落户登记,极大惠及了游艇购买者以及进口游艇代理商,利于促进海南游艇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政策展望
根据项目实地调研和典型企业走访的情况,游艇行业对未来发展的政策诉求集中体现在免税政策、荷载政策、泊位政策和人才政策四个方面。
(一)免税政策
目前,进口游艇免税政策只适用于企业购买,包含酒店、地产等配套项目,如果是个人购买行为,是无法享受到免税政策的。在海南游艇产业的长远规划中,未来的游艇保有量要突破万艘,所以如果仅靠企业行为购买,是不现实的。除此之外,游艇产业在海南已经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体量的私人游艇消费阶层,且该阶层有意愿在海南购置私享游艇。然而,目前的游艇免税政策并不惠及个人购买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海南的游艇保有量。因此,私人购买进口游艇在未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填补。
(二)荷载政策
游艇企业在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接待等活动的过程中,受到交通、海事、海警、旅文等多个部门的管理。基于各部门的管理要求,目前规定经营性游艇一次出海航行的最多荷载人数是10人。根据企业走访调研情况得知,很多游艇造价高昂,运维成本较高,每个航次如果仅仅荷载10人是难以盈利的,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游艇企业的运营热情。因此,游艇荷载人数上限在未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填补。
(三)泊位政策
根据近年来海南游艇产业的发展情况,可预判到游艇保有量在未来有一个较为可观的增长趋势,然而目前的泊位数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关于泊位建设在未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填补,比如可通过准许利用废弃码头、增批码头用地等途径来增加泊位数量。
(四)人才政策
根据企业走访调研情况得知,目前游艇行业发展的一个明显短板为专业人才的缺失,具体体现在游艇维修维护、核心技术操作等方面。因此,关于游艇专业人才的培育在未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填补,比如可通过大力引进游艇制造业、提高游艇人才的奖补力度等政策路径来充盈游艇专业人才队伍。
相关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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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节选自《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发展旅游业指南》,略有改动。
*本文转载来源:三亚自贸